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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服“祖传秘方”身亡嘉事堂药业成被告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2

  王先生的妻子服用了两剂“祖传秘方”后身亡。王先生于是把田某和为妻子抓药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了石景山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30余万元。

  ■患者服用“祖传秘方”后身亡

  王先生称,其妻子因哮喘于2004年6月14日到田某摆摊处问诊。
 
 
 
田某说他有治疗哮喘的“祖传秘方”,其妻子在田某处买下了“祖传秘方”。田某嘱咐王先生的妻子把所有的药都停了,单吃他的药。

  6月15日,王先生拿着药方到嘉事堂金顶街西口药店照方抓了药。次日早晨他妻子服了第二服药后,不久病情危急,后来在去医院抢救的途中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事后王先生找到嘉事堂金顶街西口药店,得知田某给妻子开的9味药全部都剂量极大,严重超过规定标准。

  ■中草药并无非处方药之规定

  昨天,被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对“民间秘方”的管理,除去药典上有关于“18反19畏”的中草药属于禁药外,对于“民间秘方”的抓配药并无规定哪些属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王先生妻子抓服的9味中药,均不属于禁药范围,药店没按规定配药并无法律根据。

  该负责人说,王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妻子是因为服用了从嘉事堂药店抓的中草药身亡。王先生的妻子在服用“祖传秘方”时按照田某的要求停用了所有的治疗药物,其妻子在哮喘严重的情况下突然停药也可能是造成病情加重并身亡的原因。是否该承担责任他们将听从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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